問題詳情

3.不動產經紀業分設營業處所時,在向不動產經紀業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備查時,無需記明下列何種事項?
(A)公司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商號負責人、經理人
(B)營業處所名稱、所在地及設立日期
(C)經紀業名稱、所在地、公司統一編號、營利事業登記證
(D)該營業處所僱用之經紀人員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及證書字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15151
統計:A(354),B(18),C(22),D(6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test1、test1、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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