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為某棒球協會理事長,將會員之入會會費及各界捐款,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存入妻子之銀行戶頭,請問甲之行為是否成立犯罪?
(A)甲成立刑法第131條圖利罪
(B)甲成立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
(C)甲成立刑法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罪
(D)甲成立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2888
統計:A(5),B(109),C(59),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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