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1916年,臺灣總督府設立臨時法庭,以《匪徒刑罰令》來審判抗日分子,被告1,900多名,被處死的有866人,有期徒刑453人。此案情傳出震驚國際,連日本國內都感到驚訝,有人認為處死刑者逾千,為世界裁判史尚未曾有的大事件。」請問:此事件所指為何? 
(A)苗栗大湖事件 
(B)霧社事件 
(C)簡大獅事件 
(D)余清芳事件。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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