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憲法增修條文關於考試權及考試制度之規定,何者正確?
(A)考試院掌理考試、銓敘、考績、級俸、陞遷、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B)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C)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二十九人
(D)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並應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49828
統計:A(387),B(3261),C(429),D(27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中央立法事項、憲法第一百五十三條、釋字第 555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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