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警察勤務條例的本質,已非單純之組織法,兼有行為法之性質
(B)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
(C)臨檢自屬警察執行勤務方式之一種。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
(D)警察勤務條例對於實施臨檢之要件、程序及對違法臨檢行為之救濟,規範明確及完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6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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