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根據民國92年5月5日新修正、公布的師資培育法將修畢教育學分,進入校園實習者視為
(A)初任教師 
(B)高級教師 
(C)師資培育機構學生 
(D)兼任教師。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64835
統計:A(13),B(1),C(439),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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