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甲、乙出於殺人犯意各持木棒共同毆打丙致死後,因聽見汽車聲響,心虛將木棒丟棄並逃離現場,乙事後又返回現場,將木棒及丙的屍體均予以焚燒後就地掩埋。甲、乙之行為,依實務見解,應如何評價?
(A)甲、乙成立共同殺人罪
(B)甲、乙成立共同殺人罪及湮滅證據罪
(C)甲、乙成立共同殺人罪,乙另應論以湮滅證據罪
(D)甲、乙成立共同殺人罪,甲另應論以湮滅證據罪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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