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⑶若丁因甲之訴訟而知悉甲與乙間有通姦行為,於質問乙時,被乙毆打成傷,丁乃對乙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准予兩造離婚,並將對戊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由丁任之。問:法院若認為丁之請求有理由,可否未經丁請求,即一併判命乙應將現住於乙家中之戊交付丁?如丁與乙就請求雙方成立協議,是否發生程序上和解之效力?(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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