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教育之目的以培養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養、法治觀念、人文涵養、愛國教育、鄉土關懷、資訊知能、強健體魄及思考、判斷與創造能力,並促進其對基本人權之尊重、生態環境之保護及對不同國家、族群、性別、宗教、文化之瞭解與關懷,使其成為具有國家意識與國際視野之現代化國民。」試問上述為何法規之規定?
(A)中華民國憲法
(B)教育基本法
(C)國民教育法
(D)教師法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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