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應依據各教育階段之需要,包括升學輔導、生活、就業、心理輔導、福利服務及其他相關專業服務等項目擬定: 
(A)轉銜服務計畫
(B)轉介計畫 
(C)轉介前輔導計畫
(D)生涯計畫。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73274
統計:A(437),B(5),C(3),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聽力損失程度的分類標準、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殊教育法第2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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