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大法官解釋憲法案件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主要是以會議的方式進行書面的合議審理,必要時,才會召開言詞辯論程序。請問:言詞辯論程序依規定須於何處舉行? 
(A)憲法法庭 
(B)憲法法院
(C)最高法院 
(D)最高行政法院。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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