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A 標案於 101 年 7 月 16 日公告、101 年 7 月 25 日開標,並於 101 年 7 月 31 日公告決標。乙廠商參與投標,且投標金額為最低投標金額,依法應由其得標。惟甲機關於開標當場以乙廠商於「廠商投標報價單」總價欄中書寫之「弍」佰伍拾伍萬元正中之「弍」字非國字,而係大陸簡體字為由,判定乙廠商不合格,嗣並於決標公告中以乙廠商係「廠商價格文件中報價單因字體不明確」為由,而判定乙廠商未得標。乙廠商不服,主張人民幣第五套 20 元人民幣樣張,大陸地區所使用之代表數字「二」之正式簡體字為「贰」,與乙廠商所撰寫之「弍」並不相同,顯然「弍」並非大陸的正式「簡體字」。請說明何者有理?(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2857
統計:A(11),B(26),C(153),D(17),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