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土地合併後,各共有人應有部分價值與其合併前之土地價值相等者,免徵土地增值稅,請問所稱「土地價值」之計算,係以下列何者為準?
(A)土地合併前之公告地價
(B)土地合併時之市場地價
(C)土地合併時之公告土地現值
(D)土地合併前之評定價值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38851
統計:A(129),B(70),C(1343),D(1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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