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04年8月第七次修憲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條:修改憲法程序改由【甲】機關提案後公告半年,經由【乙】程序,過半數即通過修憲,
46. 請問【甲】與【乙】依序分別是下列何者? 
(A)國民大會、公民投票 
(B)立法院、公民投票 
(C)行政院、公民投票 
(D)總統、公民投票。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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