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
⑴某甲所有坐落於臺北市○區○段○地號土地一筆及其上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公告劃定為更新地區,並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機構 A 公司所擬具之都市更新事業概要。嗣 A 公司舉辦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公聽會,聽取民眾意見後,將全案提請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決議通過,由臺北市政府核定准予實施在案。甲不服該核定處分,向內政部提起訴願,經內政部以訴願有理由而撤銷原核定處分。試問:臺北市政府不服該訴願決定,得否提起行政訴訟?請詳細論述法條依據及相關爭點。(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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