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4 甲律師承辦下列案件,何者不違反律師倫理?
(A)就專利侵權案件,與原告約定勝訴後以賠償金額之一定比例為後酬
(B)就離婚案件,與原告約定裁判離婚後以所得贍養費五分之一為後酬
(C)就詐欺罪之刑事案件,與被告約定若無罪釋放,以詐欺所得金額四分之一為後酬
(D)在土地買賣案件訴訟中,因當事人發生財務困難,與當事人約好由甲律師購買該案之土地,再由甲律師接手要被告拆屋還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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