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 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新增資金貸與金額達下列何項標準,應於事實發生日之即日起算 2 日內公告申報?
(A)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20%以上
(B)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5%以上
(C)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上且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 2%以上
(D)新臺幣 3 億元以上或公開發行公司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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