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司法院就人民 A 聲請解釋之案件作成解釋公布前,另一人 B 以同一法令牴觸憲法疑義聲請解釋,經大法官受理但未合併審理,則司法院就 A 之聲請案所為之解釋,對 B 之聲請案件,效力如何?
(A)既未合併審理,即無從適用
(B)雖未合併審理,仍可適用
(C)依個案而定
(D)漏未合併審理 B 之聲請案,對 A 之解釋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03571
統計:A(4),B(45),C(7),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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