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甲、乙為夫妻,育有一子 A;甲為躲債而偷渡海外,故意由乙申報失蹤人口並於其後聲請作死亡宣告;之後乙、丙再婚,3 年後甲回臺灣並撤銷死亡宣告;又經 1 個月後乙若因車禍死亡,留下新臺幣 300 萬元遺產,則丙可繼承多少遺產?
(A) 0 元
(B) 75 萬元
(C) 100 萬元
(D) 15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77778
統計:A(26),B(1),C(0),D(1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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