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丙因承包乙之工程,向甲購買預拌混凝土,甲陸續交付總計貨款金額高達新臺幣(下同)1000 萬元之預拌混凝土予丙。丙卻聲稱因受乙積欠工程款 1000 萬元,故無力清償積欠甲之貨款。甲乃自為原告代位丙訴請被告乙給付訴外人丙上述之工程款 1000 萬元,並主張由甲代為受領。法院審理結果認為丙對乙之工程款債權並不存在,駁回甲之訴,判決確定。請問,丙可否再起訴尋求救濟?(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92404
統計:A(7),B(2613),C(9),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戶籍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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