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中華民國憲法第 63 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此所謂議決國家其他重要事項,其意涵為何?試從學說與實務見解(包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角度,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7422
統計:A(230),B(109),C(2676),D(10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帕深思(T. Parsons)組織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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