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清朝以來臺灣的土地開發,逐漸形成一田二主(大租戶-小租戶-佃戶)的結構。後 來,在某個時期,政府為了解決財政不足的問題,除了清查全臺土地,防止逃漏稅 外,更以行政命令,剝奪某個層級地主的土地所有權,而以政府發行的公債以及現 金作為補償。如此一來,政府就可以向直接經營土地者徵稅,擴大徵稅對象,稅收 也可以增加了。這次的土地所有權變動可能是指
(A)鄭成功實施屯田制
(B)劉銘 傳行減四留六法
(C)日本取消了大租權
(D)民國政府三七五減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11111
統計:A(0),B(7),C(1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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