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甲經 2 位醫師診斷確為病情不可逆之末期病人,家屬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合法出具同意書同意拔管,不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甲經醫師拔管後,未久即身故。醫師此種拔管行為,應如何評價?
(A)可能成立殺人罪或加工自殺罪,但因為無期待可能性,可以減免罪責
(B)這是依法令之行為,可以阻卻違法
(C)可成立緊急避難而阻卻違法
(D)這是消極安樂死,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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