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行政處分作成前若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卻未給予者,則事後最晚應於何時給予,方屬合法補正?
(A)隨時皆得補正
(B)於訴願期間屆滿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
(C)僅得於訴願程序終結前為之;得不經訴願程序者,僅得於向行政法院起訴前為之
(D)行政處分之形式存續力尚未發生前皆可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00449
統計:A(186),B(420),C(1115),D(16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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