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關於準法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效果之發生係基於法律規定,非以意思表示為基礎、為必要
(B)債權讓與之通知,即表意人雖非直接意欲發生法律但已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而表示一定期望之行為
(C)對於是否行使承認權等之催告,屬於準法律行為之意思通知
(D)社團召開社員總會之通知,屬於準法律行為之觀念通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11121
統計:A(855),B(1427),C(203),D(40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關於試題:73已婚之甲男與丙女通姦,甲配偶乙對丙告訴,審判中乙撤回對甲之告訴,其法律效果如何?、相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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