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於招標前,若有人不循法定程序,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例如對廠商資格、技術規範之訂定有所請求),因尚未招標,故不屬政府採購法第16條規定「請託或關說」之範圍。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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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發現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令情事,且情節重大時,於給予申辯機會後,始得將其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A)O(B)X
- 機關發現採購人員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令情事,且情節重大時,無需給予申辯機會,即得先將其調離與採購有關之職務。(A)O(B)X
-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稱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及驗收之人員;不包括處理爭議處理之人員。(A)O(B)X
- 依政府採購法第15條第1項規定所稱承辦採購人員,包括處理訂定招標文件、招標、決標、訂約、履約管理、驗收及爭議處理之人員。(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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