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小美的母親利用自用住宅為他人理髮、美容,未僱用他人,且未掛立營業牌號,及其每月銷售額僅15,000元,則該家庭理髮美容應否辦理稅籍登記及課徵營業稅?
(A)此係銷售行為仍應辦理稅籍登記,不課徵營業稅
(B)因銷售額未達營業稅之起徵點,故准予免辦稅籍登記,不課營業稅
(C)應辦理稅籍登記,應課徵營業稅
(D)應辦理稅籍登記,但免徵營業稅。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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