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民國100年6月29日所修訂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規定各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應進用具就業能力之身障者,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百分之幾?
(A)百分之一
(B)百分之三
(C)百分之五
(D)百分之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8045
統計:A(257),B(75),C(18),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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