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得為緩起訴處分之案件,偵查中檢察官與被告達成「如認罪並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將給予一定期間緩起訴」之協議,被告即據此向檢察官認罪。嗣檢察官並未予被告緩起訴處分,而予起訴。則被告先前向檢察官認罪及因此所為之不利於己之陳述,審理中得否作為不利被告認定之證據?試申述之。(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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