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關於第二審上訴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判決之理由確實不當,縱因其他理由認為判決正當者,仍應以上訴為有理由
(B)在第一審所為之訴訟行為,於第二審不生效力
(C)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致未能於第一審提出之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仍得於第二審提出
(D)於第二審為訴之追加或變更,若不甚礙他造當事人防禦及訴訟終結時,不須他造同意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2333
統計:A(31),B(12),C(547),D(2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二審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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