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報載,一男警不滿因蓄留長髮,被記 36 次申誡,考績被打丙等,一度還被免職處分,打行政訴訟也判敗訴,去年憤而辭職,今以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秘書長身分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主張警政署有性別歧視,大法官應宣告《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視要求事項》規定違反性別平等而無效、違憲。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蓄留長髮的選擇,我們應尊重其性別平等權
(B)對於記申誡、考績丙等等處分,可以進行請願
(C)行政訴訟之提起是因訴願不服
(D)《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視要求事項》可由立法院進行修正。

參考答案

答案:A,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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