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A 上市公司經營電子商務等業務。A 公司董事長甲於民國 102 年 3 月藉由高價出售其所有土地一筆,提供 A 公司興建員工宿舍之用,並從中獲取不法利益達新台幣一億元。甲之土地低價高賣的利益輸送行為,被小股東乙、丙、丁等三人所查知。試問乙、丙、丁對甲前開行為,依據現行公司法之規定,得否請求監察人或自行為公司起訴之?其要件為何?又對其因系爭訴訟所受損害,乙、丙、丁有何權利可主張?(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