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向乙恫嚇稱:快把金融卡給我,同時說出密碼,如不給我金融卡和密碼,就打你等語,強逼乙交出金融卡並說出密碼。乙因為不願無故損失財物,供出不正確密碼,致甲無法領到金錢。甲遂再強逼乙說出正確的密碼,乙雖再告以不正確之密碼,惟遭識破,甲即揮拳毆打乙臉部致受傷,並大聲對乙說:我是通緝犯,身上有槍(事實上沒有槍,僅虛張聲勢),如不說出密碼,要不要試試看云云,乙深信甲所言不虛,致使不能抗拒而說出正確密碼。甲到提款機輸入正確的密碼操作後,終於領得 2 萬元。試問:甲的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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