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對於幼兒餐點的實施,適宜的作法為
(A)餐點時間最好距前後正餐時間約兩小時,以上午十點,下午三點半為宜
(B)餐點的選擇應以經濟性和多變化性為原則
(C)每次點心的時間以十五~二十分鐘為原則
(D)以上作法皆適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8216
統計:A(342),B(156),C(190),D(2621),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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