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我國立法通過多項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其主要的意義為何?
(A)賦予國際條約國內法的效力,致力提升我國各項人權表現
(B)順利完成公約批准並交存聯合國的程序,實質加入聯合國
(C)人權應基於國家需要選擇性適用,表彰我國的獨立自主性
(D)人權非普世價值,但我國將人權法制化有助提高國際形象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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