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5 ( ) 納稅義務人若有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之大陸配偶,則其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否列報配偶免稅額?
(A)於配偶正式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前皆不可
(B)無須檢附相關身份證明即可列報
(C)若已檢附該配偶之居民身分證影本、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及大陸地區公證處所核發之公證書,並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者可列報
(D)若已檢附居民身分證影本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者即可列報。[83年7月6日台財稅字第831599121號函]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2577
統計:A(6),B(7),C(216),D(4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綜合所得稅十大類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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