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住戶積欠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應分擔之費用,經強制執行後再度積欠金額達其區分所有權總價百分之一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多久內其仍未改善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A)1個月
(B)3個月
(C)6個月
(D)1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5957
統計:A(67),B(313),C(35),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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