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債權人甲訴請保證人丙給付新臺幣(下同)50 萬元,主張乙於某日向甲借貸 50 萬元,丙為其連帶保證人,已屆清償期乙猶未償還,丙應代負履行責任。乙為輔助丙而參加訴訟,否認甲曾將該借款交付乙。法院判決甲勝訴確定後,在下列訴訟中,乙可否再爭執甲交付系爭借款?  1.甲對乙起訴請求返還系爭借款 50 萬元。(13 分)  2.丙對甲清償 50 萬元後,對乙行使求償權,起訴請求給付 50 萬元。(12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03881
統計:A(31),B(554),C(1614),D(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除有特別規定外,得抗告於直接上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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