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為求脫免 A 的罪,律師甲與被告 A 共同唆使證人 B 在審判中,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以便配合 A 的虛偽供述。下列的論罪,何者錯誤?
(A)A 受訊問時所為的虛偽陳述,不會構成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
(B)B 具結後的虛偽陳述證言,構成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
(C)被告 A 教唆證人 B 所為虛偽陳述,構成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之教唆犯
(D)甲律師教唆 B 係正當業務行使,不構成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之教唆犯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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