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日前蔡煌瑯立委,因涉及向牙醫師公會收錢並協助推動《口腔健康法》立法被起訴,原一審無罪。
特偵組不服又提上訴,後經高院二審,法官改判貪污罪成立,重判8年、褫奪公權5年。請問:「禠奪公權」是禠奪哪些權利,不得再行使?
(A)選舉、罷免權
(B)擔任公務員之資格
(C)應考試之權
(D)擔任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E)公民投票權。

參考答案

答案:B,C,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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