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期貨信託基金合併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期貨信託基金合併之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期貨信託事業應即將規定事項公告並通知消滅及存續期貨信託基金之受益人
(B)前述公告日至期貨信託基金合併基準日,為十個營業日
(C)期貨信託事業應於合併基準日後五個營業日內辦理消滅期貨信託基金資產移轉與存續期貨信託基金
(D)期貨信託基金合併之相關費用,由受益人負擔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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