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資料一:清朝治理臺灣以來,政府稅收來源是以土地稅為主。到了 18 世紀土地稅收入已經佔臺灣總稅收的六成。但自十九世紀中期後,總稅收雖逐年增加,但土地稅的比例卻逐年下降。資料二:日本總督府在臺灣推行的土地改革,期望改變臺灣一田多主制度,廢除大租戶,確立小租戶為土地所有權者與納稅義務人。關於以上兩則史料解釋,何者合理?
(A)資料一中之所以土地稅的比例逐年下降,是因為推行減四留六政策的關係
(B)兩則資料皆在討論廢除大租戶,確立小租戶為土地所有權者
(C)日治時期以公債券作為補償,收回大租戶土地所有權,大租戶乃轉成立臺灣銀行
(D)日治時期小租戶被確認為業主,是政府課徵土地稅的對象。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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