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依專利法現行有效第 48 條之規定,發明專利申請人對於不予專利之審定有不服者,申請再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於審定書送達之日起 1 個月內備具理由書,申請再審查
(B)因申請程序不合法或申請人不適格而不受理或駁回者,得逕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C)因申請人不適格而駁回者,得逕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D)因申請程序不合法而不受理者,得逕依法提起訴願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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