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以法院支付命令及其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對於債務人乙之財產為強制執行。乙抗辯前開支付命令所載地址不實,甲涉有偽造文書罪嫌,並不備執行名義要件。試問執行法院就該支付命令已否確定,是否仍得予以審查,而不受該確定證明書之拘束?(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30093
統計:A(1763),B(276),C(63),D(241),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一&第二預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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