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下列何者為非結婚得撤銷之事由?
(A)未達法定年齡結婚
(B)重婚
(C)與監護人結婚
(D)結婚時不能人道而不能治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1),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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