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2016 年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後,可以進行預立醫療自主計畫。小方對這項計畫有所好奇,請教了醫院的醫護人員。請問下列敘述那一樣是錯誤的?
(A)年滿 20 歲、具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都可以簽署
(B)內容包含你對急救意願表達、維生醫療抉擇、預立醫療委任代理人、預立醫囑
(C)所簽署的文件生效,要在兩位專科醫師判斷生命到末期且你已經無法表達意願時
(D)一旦簽署後,不論當時的醫療技術是否可以治療,都會放棄醫療救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
統計:A(0),B(0),C(1),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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