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民國 80 年,台北汐止發生吳姓夫婦兇殘命案,蘇建和等三人被以結夥強盜、強姦、殺人等罪宣判死刑,成為轟動一時的「三死囚犯」。然而本案就已知證據表明為「有瑕疵的辦案」可能性很高,部份承辦人員更因辦案方法而遭偵查,歷經多次的更審及「非常上訴」的聲請,罪名在死刑與無罪間不斷擺盪,堪稱台灣司法史上最受矚目及最具爭議性的案件之一。請問就「非常上訴」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對已確定之刑事判決,始可聲請提起非常上訴
(B) 以該事件之審判違背法令時始可為之
(C) 須由最高法院法官提出聲請
(D) 須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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