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下列事例中,哪些可視為是「故意」的行為,依法須負完全的刑責? (甲)颱風來襲未固定好商店招牌,以致掉下來砸傷路邊的車輛;(乙)電線走火,但為詐領保險金,於是放任火勢蔓延,造成鄰居受傷;(丙)護士不慎打錯疫苗,造成新生兒心臟衰竭死亡;(丁)為抗議油價調漲政策反覆不定,隨機在捷運站放置爆裂物,造成數名民眾受傷。
(A) 甲乙
(B) 甲丁
(C) 乙丙
(D) 乙丁。第 2 頁,共 6 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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