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下列何者非屬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對於經拘提到案之犯罪嫌疑人,在有相當理由時,得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之二規定,採取之措施?
(A)採取尿液
(B)採取唾液
(C)採取血液
(D)採取毛髮。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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