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關於刑事案件文書送達及法定期間,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送達判決書於在監獄或看守所之被告,應囑託該監所長官為之
(B)依刑事訴訟法第 62 條規定準用民事訴訟法第 138 條寄存送達之方式送達判決書於被告,係自寄存之日起,經 10 日發生效力
(C)被告之傳票送達於未經被告陳明為送達代收人之選任辯護人收受,發生送達之效力
(D)在監獄或看守所之被告,向監所長官提出上訴書狀者,計算其上訴期間,並不適用刑事訴訟法第 66 條扣除其在途期間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1),B(1),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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